根据《集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集大学〔2017〕14号)《集美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集大学〔2019〕19号)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的通知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19〕30号)以及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《关于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我院结合成绩、日常表现以及家庭情况综合考量,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,将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的人选公示如下:
国家奖学金(1人):视传1611 王昕怡
国家励志奖学金(19人):
2016级(6人):
环艺1611 赵亚芳
环艺1611 张娜
视传1611 何紫彤
视传1611 代雅兰
环艺1612 张雪芳
16国画 陈幼银
2017级(8人):
视传1711 王金钊
视传1711 任欣悦
环艺1711 罗满堂
动画1711 郭婷
17国画 谢鞠
17国画 张诗敏
17国画 何燕莉
17国画 黄资江
2018级(5人):
环艺1811 石国昕
环艺1811 王梦科
视传1811 王媛娜
动画1811 刘俊彤
美术1812 孙玉云
如对以上同学评选资格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反映。公示时间:2019.10.8—2019.10.12,公示电话:6183897/6182109。